泉源:北京税务
货品和劳务税
热门题目汇总
01
问: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发票用途错误应如那边理惩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贩卖同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平凡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庖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点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筹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庖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庖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构造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构造核实环境并调解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庖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构造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构造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解用途。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2
问: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后还能享受即征即退、先征退却吗?
答:根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行力度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03
问: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现开票有误,取消大概开红字发票后怎样办理退税?
答:代开辟票取消大概红字冲减,已预缴税款在当期申报时主动抵减其他应纳税款,如当期无其他应纳税款或抵减完仍有剩余,体系主动形成多缴退税。此时在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一样平常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将主动带出可退款子,增补其他信息,提交退税申请即可。
04
问:什么环境下必要办理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贩卖额高出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构造办理一样平常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贩卖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高出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策划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贩卖额,包罗纳税申报贩卖额、稽查查补贩卖额、纳税评估调解贩卖额。
贩卖服务、无形资产大概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举动”)有扣除项目标纳税人,其应税举动年应税贩卖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贩卖额盘算。纳税人偶尔发生的贩卖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贩卖额,不计入应税举动年应税贩卖额。
……
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样平常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贩卖额高出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同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关照》(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贩卖额500万元及以下。
......
三、本关照自2018年5月1日起实行。”
05
问:总分公司可否在总公司地点地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6〕36号)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地点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经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大概其授权的财务和税务构造答应,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地点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
06
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住房怎么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大概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贩卖额,按照5%的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贩卖额,按照5%的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预缴税款,向机构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
第五条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贩卖额,按照5%的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贩卖额,按照5%的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预缴税款,向机构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地点田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敷2年的住房对外贩卖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贩卖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实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敷2年的住房对外贩卖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平凡住房对外贩卖的,以贩卖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平凡住房对外贩卖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实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07
问:实用增量留抵退税、存量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可退税额怎样盘算?
答:根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行力度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八、实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盘算答应退还的留抵税额:
答应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答应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贩卖同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平凡发票、海关入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据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08
问: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应该在哪个时间点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具体怎样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构造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关照书》当期,以税务构造答应的答应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09
问:什么是肴杂贩卖?发生肴杂贩卖业务应怎样缴纳增值税?
答:第一,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行办法》规定:“第四十条一项贩卖举动假如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品,为肴杂贩卖。从事货品的生产、批发大概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肴杂贩卖举动,按照贩卖货品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肴杂贩卖举动,按照贩卖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品的生产、批发大概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罗以从事货品的生产、批发大概零售为主,并兼营贩卖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二,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6〕36号)规定:“……本关照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尚有规定实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实行。”
10
问: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必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地点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必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
(二)不必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地点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地点地大概常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构造申报纳税。
保举阅读
▲细则来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明白(附解读)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分不清楚?一文带您相识!
▲申报纳税限期记不住?办税地点不清楚?用它→
我要评论